雷電防護檢測機構能否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取得檢測資質認定?

近日,有網友咨詢,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對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實施的評價許可,那么,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資質能否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
中為防雷查閱相關資料,2019年12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公眾留言的回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資質認定。
依據《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二十四條: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單位應當取得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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